招標公告-俊觀路、環園路新建工程(監理)
工程名稱 |
俊觀路、環園路新建工程(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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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深圳市龍華區觀瀾街道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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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
■邀請招標 □公開招標 □突發性小型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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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 |
蔡工 |
辦公電話 |
0755-21046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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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
13717038857 |
工程類型 |
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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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深圳市龍華區觀瀾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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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投資(萬元) |
2778.59 |
本次發包合同(萬元) |
60.610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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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內容 |
包括施工階段及保修階段監理服務(不含燃氣工程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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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開工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
計劃竣工日期 |
2027年10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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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發布時間 |
2024年9月27日9 時00分 |
結束發布時間 |
2024年10月9日18時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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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采用評標定標方法 |
抽簽定標法 |
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后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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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 |
詳見招標文件 |
開標地點 |
觀瀾街道辦事處綜合樓6樓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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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總監要求 |
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市政公用工程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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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應具備資質條件 |
(1)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資質要求:工程監理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丙級或以上資質。(2)今年以來,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有串通投標不良行為記錄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將不被接受。(3)邀請單位:深圳市精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廣州萬安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長城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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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建設方有權對本方所投入的資金進行監管,投標單位應接受建設方的資金監管。投標方如不接受此條款則放棄投標即可。若中標方不能接受合同或協議中此條款約定,拒絕簽字則作棄標處理,招標人可另行招標。中標人因棄標而對招標人造成工期拖延及其他損失一概由棄標人承擔。招標人并可據此作不良記錄報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處理。 |